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46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8]42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巨龙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英国歌唱家忆莲·佩姬一行22人,于2008年12月3日至22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46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8]42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巨龙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英国歌唱家忆莲·佩姬一行22人,于2008年12月3日至22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