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41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39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美籍演员郑绪岚、张建一和马来西亚演员亚克劳迪娅·扬,于2008年9月10日至13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41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39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美籍演员郑绪岚、张建一和马来西亚演员亚克劳迪娅·扬,于2008年9月10日至13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