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加州大学合唱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2020年07月12日22:59:28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345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29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邀请美国加州大学合唱团一行101人,于2008年3月22日至23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