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333号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333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函〔2007〕1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山东万佳网络文化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函〔2007〕1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山东万佳网络文化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