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沙龙电影乐团到广西演出的批复

2020年07月12日22:59:23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30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桂文报[2008]4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演出公司邀请德国沙龙电影乐团一行8人,于2008年3月15日至4月10日到广西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