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41号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41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鄂文化办[2007]23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武汉新健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演员Andy,于2008年2月14日到武汉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