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认证机构、境外认证机构常驻代表机构:
国家认监委《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使各机构负责人正确理解和掌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依法开展认证活动,我委定于2012年1月13日在北京举行认证机构和境外认证机构常驻代表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认证机构法人代表、境外认证机构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如因故本人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我委将另行安排补考。
二、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二)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试卷分中文和英文两个语种,由参考人员自选;法人代表或首席代表为外籍人士的,可以带一名翻译。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2年1月13日下午14:00-16:00
(二)考试地点:北京市北邮科技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电话:010-52810888)。
四、参考人员报名
请各机构将参加考试人员回执于2012年1月6日前传真至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
联系人:认监委认可监管部:赵政、安东
电 话:010-82262740,82262681
传 真:010-82260736
五、其他事项
此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参考人员的食宿,请自行安排。考场所在地的北邮科技大厦可提供住宿。
附件:1.参加考试人员回执
2.北邮科技大厦交通线路图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参加考试人员回执
备注:请于2012年1月6日前,传真至认监委认可监管部(传真010-82260736)。
附件2:北邮科技大厦交通路线图(略)
备注:北邮科技大厦周边停车位较紧张;住宿可联系陈经理,电话:15910693197
发布文号:
各认证机构、境外认证机构常驻代表机构:
国家认监委《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使各机构负责人正确理解和掌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依法开展认证活动,我委定于2012年1月13日在北京举行认证机构和境外认证机构常驻代表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认证机构法人代表、境外认证机构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如因故本人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我委将另行安排补考。
二、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二)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试卷分中文和英文两个语种,由参考人员自选;法人代表或首席代表为外籍人士的,可以带一名翻译。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2年1月13日下午14:00-16:00
(二)考试地点:北京市北邮科技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电话:010-52810888)。
四、参考人员报名
请各机构将参加考试人员回执于2012年1月6日前传真至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
联系人:认监委认可监管部:赵政、安东
电 话:010-82262740,82262681
传 真:010-82260736
五、其他事项
此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参考人员的食宿,请自行安排。考场所在地的北邮科技大厦可提供住宿。
附件:1.参加考试人员回执
2.北邮科技大厦交通线路图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参加考试人员回执
机构名称 (中文) | |||
法人代表或首席代表姓名 | |||
考试语种 (请在相应的方框内标注) | 中文; 英文 | 联系电话 | |
陪同参加英文考试的翻译姓名 |
备注:请于2012年1月6日前,传真至认监委认可监管部(传真010-82260736)。
附件2:北邮科技大厦交通路线图(略)
备注:北邮科技大厦周边停车位较紧张;住宿可联系陈经理,电话:15910693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