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布文号: 妇厅字[20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进一步激发农村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热情与活力,团结引领农村妇女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全国妇联决定,201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开展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称
“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二、表彰名额
1.“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500个。
2.“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1000名,从中评选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全国“十大农产品流通女经纪人”各10名,同时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名额分配按各省区市人口总数、农业发展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支持“双学双比”活动,积极为活动开展争取政策、协调资金、整合资源。
2.组织有力。把“双学双比”活动纳入单位工作总体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在组织引领妇女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成绩突出。
3.示范性强。积极推广运用现代农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在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素质、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等方面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4.获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
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包括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和先进工作者。
1.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
(1)成绩突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在增收致富、创业就业等方面成绩突出。
(2)带动性强。在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和科技运用方面起到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带动农村妇女共同致富。
(3)信誉度高。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社会影响力强。
(4)热心公益。扶弱帮困、团结邻里,热心为农村妇女办实事、办好事。
(5)获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先进工作者
(1)成绩突出。注重协调,努力为“双学双比”活动创新发展出谋划策,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
(2)创新有为。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受益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广。
(3)服务有效。热心为农村妇女提供信息、科技和营销等服务,在提高农村妇女素质、推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工作中成效明显。
(4)获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 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十大绿化女状元”、“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
1.符合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评选条件。
2.事迹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显著,更具典型性、示范性和先进性。
3.原则上应荣获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和“三八绿色奖章”称号(含本次推荐)。
四、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31日前各省推荐申报。
2.2012年1月1日-20日收集整理申报材料。
3.2012年1月20日-31日审核各省区市材料。
4.2012年2月1日-10日组织开展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全国“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评审。
5.2012年2月11日-18日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6.201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集体、女农民参评比例不低于80%(含80%);司局级以上(含司局级)单位、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2.十大状元推荐。各省区市可根据条件,分别推荐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全国“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候选人各1名,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力求特色鲜明,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内容生动。
3.材料报送。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各省区市妇联要认真审核汇总,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3份)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邰烈鸿 易 虹 崔力娜 薛治安
电话:010-65103195、65103199、65103197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5号441房间
邮编:100730e-mail:nongcun441@sina.com
附件:1. 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3.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4.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推荐情况统计表
5.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情况统计表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1年11月16日
附件1: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2: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3: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4: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推荐情况统计表
附件5: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情况统计表
发布文号: 妇厅字[20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进一步激发农村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热情与活力,团结引领农村妇女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全国妇联决定,201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开展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称
“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二、表彰名额
1.“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500个。
2.“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1000名,从中评选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全国“十大农产品流通女经纪人”各10名,同时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名额分配按各省区市人口总数、农业发展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支持“双学双比”活动,积极为活动开展争取政策、协调资金、整合资源。
2.组织有力。把“双学双比”活动纳入单位工作总体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在组织引领妇女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成绩突出。
3.示范性强。积极推广运用现代农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在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素质、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等方面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4.获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
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包括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和先进工作者。
1.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
(1)成绩突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在增收致富、创业就业等方面成绩突出。
(2)带动性强。在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和科技运用方面起到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带动农村妇女共同致富。
(3)信誉度高。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社会影响力强。
(4)热心公益。扶弱帮困、团结邻里,热心为农村妇女办实事、办好事。
(5)获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先进工作者
(1)成绩突出。注重协调,努力为“双学双比”活动创新发展出谋划策,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
(2)创新有为。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受益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广。
(3)服务有效。热心为农村妇女提供信息、科技和营销等服务,在提高农村妇女素质、推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工作中成效明显。
(4)获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 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十大绿化女状元”、“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
1.符合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评选条件。
2.事迹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显著,更具典型性、示范性和先进性。
3.原则上应荣获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和“三八绿色奖章”称号(含本次推荐)。
四、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31日前各省推荐申报。
2.2012年1月1日-20日收集整理申报材料。
3.2012年1月20日-31日审核各省区市材料。
4.2012年2月1日-10日组织开展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全国“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评审。
5.2012年2月11日-18日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6.201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集体、女农民参评比例不低于80%(含80%);司局级以上(含司局级)单位、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2.十大状元推荐。各省区市可根据条件,分别推荐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全国“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候选人各1名,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力求特色鲜明,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内容生动。
3.材料报送。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各省区市妇联要认真审核汇总,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3份)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邰烈鸿 易 虹 崔力娜 薛治安
电话:010-65103195、65103199、65103197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5号441房间
邮编:100730e-mail:nongcun441@sina.com
附件:1. 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3.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4.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推荐情况统计表
5.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情况统计表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1年11月16日
附件1: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省(区、市) | 先进个人 | 先进集体 |
全国妇女“双学双比”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 | 16 |
北京 | 20 | 15 |
天津 | 20 | 15 |
河北 | 40 | 15 |
山西 | 20 | 15 |
内蒙古 | 20 | 15 |
辽宁 | 30 | 15 |
黑龙江 | 30 | 15 |
上海 | 20 | 15 |
江苏 | 50 | 20 |
浙江 | 40 | 15 |
安徽 | 40 | 15 |
福建 | 30 | 15 |
江西 | 30 | 15 |
省(区、市) | 先进个人 | 先进集体 |
山东 | 50 | 20 |
河南 | 50 | 20 |
湖北 | 40 | 15 |
湖南 | 40 | 15 |
广东 | 50 | 20 |
广西 | 40 | 15 |
海南 | 20 | 15 |
重庆 | 20 | 15 |
四川 | 50 | 20 |
贵州 | 30 | 15 |
云南 | 30 | 15 |
西藏 | 10 | 10 |
陕西 | 30 | 15 |
甘肃 | 20 | 15 |
青海 | 15 | 15 |
宁夏 | 15 | 15 |
新疆 | 20 | 1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10 | 5 |
附件2: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集体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邮编 | |||
主要事迹 | ||||
推荐单位(村镇) 党组织意见 (盖章) | ||||
省区市妇联意见 (盖章) | ||||
全国妇联意见 (盖章) |
附件3: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 年龄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目 | | 民族 | | 职称或职务 | |
所在单位或村镇 | | ||||
通讯地址及电话 | | ||||
主要事迹 | |||||
| |||||
推荐单位(村镇) 党组织意见 (盖章) | | ||||
省区市妇联意见 (盖章) | | ||||
全国妇联意见 (盖章) | |
附件4: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推荐情况统计表
集体名称 | 详细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省区市妇联意见 |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情况统计表
申报奖项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民族 | 所在单位或村镇职务 | 联系电话 |
双学双比 先进工作者 | ||||||
双学双比 女能手 | ||||||
农民女状元 | ||||||
绿化女状元 | ||||||
农产品 女经纪人 | ||||||
省、区、市 妇联意 见 |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