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杭政函[2011]64号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委派方建生任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免去李小华的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并提议免去其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
发布文号: 杭政函[2011]64号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委派方建生任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免去李小华的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并提议免去其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