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川商建[2011]82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资源利用水平,促进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307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09〕25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升级改造的重要性。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来,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报废汽车的监管力度,特别是成都、绵阳、泸州等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整合或重组,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增添设施、设备,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地区仍存在一定问题,对报废汽车行业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力,放任自流。部分地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规模偏小,水平低、效益差、场地简陋、技术落后、操作不规范、不环保、不节约现象普遍存在,个别企业对升级改造持观望态度,已难以适应汽车消费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近几年来,为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为,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08)、《关于加强报废汽车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9〕572号)等标准和文件,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的高度重视。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升级改造。
二、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升级改造步伐,努力提高行业技术装备水平。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涉及安全环保、资源利用,对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促进汽车消费具有积极作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得到支持,切实落实好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升级改造,及时跟踪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保证促进升级改造顺利有效实施。要加快推进企业整合,提高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的集中度,建立技术水平高,纳入城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体系、产业规模较大的拆解中心。力争到明年底全省报废汽车企业基本完成升级改造。
三、借鉴先进经验,做好项目验收,优先支持完成项目。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企业向升级改造好的地区进行交流和学习,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项目验收小组,依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规范》标准,对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评分表》(见附件),对升级改造完成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结论(需明确验收是否合格),报省商务厅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评分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评分表
企业名称:
说明:
1、总计分值100分,80分(含)以上通过验收。
2、表中分值3分的项目和第29项扣分的,不予通过验收。
发布文号: 川商建[2011]82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资源利用水平,促进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307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09〕25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升级改造的重要性。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来,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报废汽车的监管力度,特别是成都、绵阳、泸州等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整合或重组,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增添设施、设备,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地区仍存在一定问题,对报废汽车行业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力,放任自流。部分地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规模偏小,水平低、效益差、场地简陋、技术落后、操作不规范、不环保、不节约现象普遍存在,个别企业对升级改造持观望态度,已难以适应汽车消费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近几年来,为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为,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08)、《关于加强报废汽车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9〕572号)等标准和文件,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的高度重视。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升级改造。
二、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升级改造步伐,努力提高行业技术装备水平。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涉及安全环保、资源利用,对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促进汽车消费具有积极作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得到支持,切实落实好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升级改造,及时跟踪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保证促进升级改造顺利有效实施。要加快推进企业整合,提高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的集中度,建立技术水平高,纳入城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体系、产业规模较大的拆解中心。力争到明年底全省报废汽车企业基本完成升级改造。
三、借鉴先进经验,做好项目验收,优先支持完成项目。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企业向升级改造好的地区进行交流和学习,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项目验收小组,依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规范》标准,对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评分表》(见附件),对升级改造完成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结论(需明确验收是否合格),报省商务厅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评分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评分表
企业名称:
项目 | 序号 | 验收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必要 条件 | 1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商务部备案企业 | - | 是否 符合 是/否 (有一项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 ||
2 | 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 - | ||||
3 | 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0㎡ | - | ||||
4 |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 - | ||||
5 | 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 - | ||||
场地 | 6 | 具有功能区划分 | 设有管理区、存放区、拆解作业区、污染控制区等 | 2 | | |
各功能区有明确的界限和明显的标识 | 2 | | ||||
7 | 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6000㎡ | 2 | | |||
存储场地硬化并防渗漏 | 3 | | ||||
8 | 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地面防渗漏处理 | 3 | | |||
拆解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 | 1 | | ||||
9 | 拆解车间通风、光线良好,安全防范设施齐全 | 2 | | |||
具有回用零部件仓库,并具备分类存放货架 | 3 | | ||||
10 | 存储场地和拆解车间总排水口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与其相接的排水沟 | 3 | | |||
场地分值(共21分) | 21 | | ||||
设施 设备 | 11 | 具备车辆称重设备 | 2 | | ||
12 | 具备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 | 3 | | |||
13 | 具备专用废油液收集装置 | 3 | | |||
14 | 具备分类存放废油、液的专用密闭容器 | 3 | | |||
15 | 具备存放聚氯联苯或聚氯三联苯的电容器,机油滤清器、蓄电池的容器 | 3 | | |||
16 | 具备存储含汞开关的防漏密闭容器 | 1 | | |||
17 | 具备安全气囊引爆装置 | 3 | | |||
18 | 具备汽车空调制冷剂收集装置 | 3 | | |||
19 | 具备剪切机、打包机或压扁设备 | 2 | | |||
20 | 具备总成精细拆解平台并设有油水收集槽 | 2 | | |||
21 | 拆解车间具备必要的吊运设施 | 1 | |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评分表 | ||||||
企业名称: | ||||||
项目 | 序号 | 验收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设施 设备 | 22 | 拆解车间具备拆解翻转机 | 2 | | ||
23 | 具备2台以上叉车 | 1 | | |||
24 | 具备2台以上起重设备 | 2 | | |||
25 | 具备2台以上拖运车辆 | 2 | | |||
26 | 具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电脑等办公设施 | 1 | | |||
27 | 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消防设施 | 3 | | |||
28 | 具备对场区、报废车辆等监控的安全设施 | 2 | | |||
设施设备分值(共39分) | 39 | | ||||
作业 程序 | 29 | 对回收车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逐车登记、检查,并将信息全部录入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 | 5 | | ||
30 | 车辆 进场后 预处理 | 拆除蓄电池,拆除液化气罐 | 1 | | ||
引爆安全气囊 | 1 | | ||||
收集且排空车内燃油 | 1 | | ||||
各种废液的排空率应不低于90%,收集率应在99%以上 | 1 | | ||||
用专门设备回收汽车空调制冷剂,不同类型分别回收 | 1 | | ||||
31 | 报废车辆无倒放、侧放,并按功能区划存放 | 3 | | |||
32 | 在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内,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5.4.1项要求进行拆解 | 3 | | |||
33 | 大件拆解采用无污染切割设备 | 2 | | |||
34 | 存储 管理 | ① | 应使用各种专业密闭容器存储废液,并交给合法的废液回收处理企业 | 共5分,其中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 | |
② | 拆下的可再利用零部件应在室内存储 | |||||
③ | 对存储各种零部件、材料、废弃物的容器进行标识,不得混合、混放 | |||||
④ | 对拆解后的所有的零部件、材料、废弃物进行分类存储和标识,含有害物质的部件应标明有害物质的种类 | |||||
⑤ | 容器和装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存储装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 | |||||
⑥ | 拆解后废弃物存储应严格按照gb18599和gb18597要求执行 | |||||
⑦ | 各种废弃物的存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 |||||
⑧ | 固体废弃物应交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废物处理单位处理,不得焚烧、丢弃 | |||||
⑨ | 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
作业程序分值(共23分) | 23 | |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评分表 | ||||||
企业名称: | ||||||
项目 | 序号 | 验收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企业 管理 及其他 | 35 | 建立防止报废汽车及国家禁止销售的报废汽车总成零部件流向市场的相关制度 | 3 | | ||
36 | 建立培训上岗制度 | 2 | | |||
37 | 在所在地市辖区、县设有回收网点 | 3 | | |||
38 | 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存档,记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弃物处理以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等 | 3 | | |||
39 | 车间内按拆解工序达到流水化作业 | 2 | | |||
40 | 办公现代化设施齐全,场区安全监控设施运作完好 | 2 | | |||
41 | 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 2 | | |||
企业管理及其他项目分值(共17分) | 17 | | ||||
总计分值(满分100分) | 100 | | ||||
评审组成员签名 | | |||||
评审组组长意见 | |
说明:
1、总计分值100分,80分(含)以上通过验收。
2、表中分值3分的项目和第29项扣分的,不予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