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布文号: 青政发[2012]1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西海岸经济新区建设,市政府决定:
组建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市直企业管理,市政府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托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监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大力支持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面建设和发展。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发布文号: 青政发[2012]1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西海岸经济新区建设,市政府决定:
组建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市直企业管理,市政府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托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监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大力支持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面建设和发展。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