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定“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的公告(2011)

2020年07月10日06:52:45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认定合格的具有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的机构名单予以公告。

本次颁发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获证机构必须在资质证规定范围内从事价格评估业务。

附件:2011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2011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机构名称
法定
代表人
资质
等级
资质
类别
执业范围
北京国众聚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丛建惠
丙级
综合类
价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