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榕政办[2009]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我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福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做好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工作。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福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维护我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建立福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分析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协调解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
(三)听取各单位开展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需要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四)研究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措施;
(五)落实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福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经委、市国资委、市效能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贸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总工会、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福清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成。市经委为召集人单位。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负责推动本系统开展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本系统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具体工作措施,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经委:负责召集成员单位研究企业与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的有关问题,完善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涉及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规章 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协调督促机制;负责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处理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出资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对其他组织和个人侵犯所出资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或协调解决。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效能办: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问题的投诉,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市公安局:规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企业经营管理者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时,兼顾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避免企业陷入管理无序状态,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市民政局:规范和监督管理社团组织对企业会员的会费收费行为;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规范和监督管理社团组织对企业会员的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社团组织开展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财政局:为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正常工作运转提供经费保障;审核涉企收费项目的立项;负责清理不合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劳动保障局: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与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对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商和调处,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贸发局:规范贸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规范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建设局:规范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交通局:规范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外经贸局:牵头建立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的保障措施及维护国内产业安全的联动机制,利用世贸规则赋予的权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卫生局:规范卫生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国税局:规范国税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公开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监督税务代理机构规范服务。
市地税局:规范地税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监督税务代理机构规范服务。
市环保局:规范环保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物价局:规范和监督管理各类涉企收费行为;负责清理各种不合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工商局:规范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安监局:规范安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质监局: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培育品牌产品;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在生产领域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规范质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收费;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范检验检疫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政府法制办:协调各部门之间在涉企执法工作中的矛盾和争议;参与或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做好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机关综合执法工作。
市总工会:参加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对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商和调处;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形成企业关爱员工、员工回报企业的良好氛围。
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引导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生产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反映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意见建议及合理诉求;参加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对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商,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福清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范检验检疫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经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确定1名处室领导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可由全体成员出席,也可根据会议议题由部分成员出席或邀请非成员单位代表出席。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厅。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主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汇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并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各成员单位。
五、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江 海市经委主任
成 员:
赵江宁 市经委调研员
吴仁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武光市效能办副主任
吴越市民政局副局长
方玉琳市财政局副局长
熊玉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叶 震市贸发局副局长
李 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 慧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林昌达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 光市外经局副局长
薛金发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 炳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张德平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保建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黄敬池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强文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洪臣市安监局副局长
高 峰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红星市药监局副调研员
叶守光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汪其勇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魏善庆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金 纶市总工会副主席
潘瑞建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黄晋峰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六、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联络员:
石 晶 市经委综合处处长
陈 霖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大队长
叶宝国 市效能办投诉处处长
郑团官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
吴宏春 市财政局工交处副处长
欧阳新竹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处监察员
王建忠 市贸发局企业改革处处长
林 衍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处处长
郭礼标 市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
林 菁 市交通局法规处处长
万 励 市外经局审批服务处处长
林 强 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谢建明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黄 键 市地税局征管处处长
黄世栋 市环保局监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钟志杰 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
余养挺 市工商局法制处主任科员
林忠金 市安监局监督一处处长
张明英 市质监局监督处处长
刘晓林 市药监局办公室主任
林玉华 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徐 红 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处副处长
李 岚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王 慷 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工作部部长
潘子英 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罗贞松 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业务科副科长
发布文号: 榕政办[2009]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我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福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做好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工作。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福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维护我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建立福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分析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协调解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
(三)听取各单位开展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需要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四)研究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措施;
(五)落实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福州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经委、市国资委、市效能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贸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总工会、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福清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成。市经委为召集人单位。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负责推动本系统开展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工作,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本系统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具体工作措施,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经委:负责召集成员单位研究企业与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的有关问题,完善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涉及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规章 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协调督促机制;负责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处理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出资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对其他组织和个人侵犯所出资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或协调解决。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效能办: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问题的投诉,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市公安局:规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企业经营管理者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时,兼顾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避免企业陷入管理无序状态,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市民政局:规范和监督管理社团组织对企业会员的会费收费行为;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规范和监督管理社团组织对企业会员的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社团组织开展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财政局:为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正常工作运转提供经费保障;审核涉企收费项目的立项;负责清理不合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劳动保障局: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与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对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商和调处,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贸发局:规范贸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规范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建设局:规范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交通局:规范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外经贸局:牵头建立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的保障措施及维护国内产业安全的联动机制,利用世贸规则赋予的权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卫生局:规范卫生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国税局:规范国税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公开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监督税务代理机构规范服务。
市地税局:规范地税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监督税务代理机构规范服务。
市环保局:规范环保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物价局:规范和监督管理各类涉企收费行为;负责清理各种不合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工商局:规范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安监局:规范安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质监局: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培育品牌产品;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在生产领域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规范质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收费;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范检验检疫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政府法制办:协调各部门之间在涉企执法工作中的矛盾和争议;参与或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做好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机关综合执法工作。
市总工会:参加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对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商和调处;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形成企业关爱员工、员工回报企业的良好氛围。
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引导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生产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反映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意见建议及合理诉求;参加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对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商,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福清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范检验检疫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经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确定1名处室领导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可由全体成员出席,也可根据会议议题由部分成员出席或邀请非成员单位代表出席。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厅。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主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汇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并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各成员单位。
五、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江 海市经委主任
成 员:
赵江宁 市经委调研员
吴仁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武光市效能办副主任
吴越市民政局副局长
方玉琳市财政局副局长
熊玉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叶 震市贸发局副局长
李 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 慧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林昌达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 光市外经局副局长
薛金发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 炳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张德平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保建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黄敬池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强文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洪臣市安监局副局长
高 峰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红星市药监局副调研员
叶守光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汪其勇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魏善庆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金 纶市总工会副主席
潘瑞建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黄晋峰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六、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联络员:
石 晶 市经委综合处处长
陈 霖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大队长
叶宝国 市效能办投诉处处长
郑团官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
吴宏春 市财政局工交处副处长
欧阳新竹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处监察员
王建忠 市贸发局企业改革处处长
林 衍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处处长
郭礼标 市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
林 菁 市交通局法规处处长
万 励 市外经局审批服务处处长
林 强 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谢建明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黄 键 市地税局征管处处长
黄世栋 市环保局监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钟志杰 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
余养挺 市工商局法制处主任科员
林忠金 市安监局监督一处处长
张明英 市质监局监督处处长
刘晓林 市药监局办公室主任
林玉华 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徐 红 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处副处长
李 岚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王 慷 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工作部部长
潘子英 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罗贞松 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业务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