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主要包括:
(1)文学作品(包括文字、语言);
(2)音乐作品(包括曲与词);
(3)戏剧作品(包括配乐);
(4)舞蹈及哑剧创作;
(5)图画、雕刻及雕版等美术作品;
(6)摄影作品及图片;
(7)电影及其它视听作品;
(8)地图、科技及建筑图形。
2、须为著作权法所明文保护的排他性权利。一般地说,包括以下各项:
(1)复制权;
(2)发行权;
(3) 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翻译、汇编权。着作权除包涵上述的经济利益外,还有人身上的价值。
3、被害人须有著作权。原告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首先应当证明其享有著作权。
4、受害人须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亦即侵害著作权人受法律保护的几种特别权利。复制、展览、表演、发行等都是客观的行为,较易判断侵害是否发生。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