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2020年07月10日07:27:52

律师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补偿: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