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水基型灭火器——6年;
b)干粉灭火器——10年;
c)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d)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法律依据
《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