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注销找谁追偿

2020年07月22日02:34:32

律师回答

可以向法人追偿,不能向法定代表人追偿。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即公司,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当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倒闭,应当从清算的财产中清偿。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作为法人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身份也就不复存在,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即使公司存在,其个人财产也与清偿公司债务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