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带病回乡补助

2020年07月16日02:57:09

律师回答

退役士兵带病回乡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确定享受抚恤待遇的,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发给定期补助。
最新补助标准为2018年8月1日下发的通知,标准为550元/月。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