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发放范围为威海市市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及事业单位的已婚在职职工(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执行标准为:正厅级1800元,副厅级1650元,正处级1450元,副处级1350元,正科级1250元,副科级1200元,科员及办事员1100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1450元,副高级1350元,中级1250元,初级1100元。未婚的、不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职工每人每年发放24元的冬季取暖费。
法律依据
《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的发放标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