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限购政策

2020年07月12日23:48:05

律师回答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未满十八周岁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且年满十八周岁同一身份自然人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法律依据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