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户口入户办理

2020年07月24日23:50:22

律师回答

1、办理深圳户口的要求: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三)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四)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六)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除另有规定的,调干人员的配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不得超过拟引进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

(三)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2、办理深圳户口的条件:

2017年7月17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实施《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2017年度全市积分入户计划指标有10000名,满足条件的市民可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基本条件方可进行申请:

1、深圳市积分入户基本条件要求申报人在深圳市购买养老保险满5年。

2、购买住房或租赁住房(租赁住房必须在我市房屋租赁登记主管部门进行了租赁登记备案)满5年。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制度改革暂行规定》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常住户口是指在本市享有长久居住权及其相关权利、义务人员的户籍关系。由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为其合法证件。第三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迁入常住户口:(一)经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的本市企业、事业单位招调的有硕士学位(国外留学生有学士学位)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国家认可的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或国家行政副厅级以上干部,或享有国家、省级特殊津贴的科技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配偶(配偶须符合现行招调干部或工人的条件);(二)市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数额内,由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调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教师、医护人员;(三)计划内接收的国家重点大学和本市急需专业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国家部属、省属技校应届毕业生);(四)符合随军条件的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家属,符合有关规定安置的复退转业军人;(五)由市计划、人事、劳动部门联合上报市政府核准拨给专门指标的本市急需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