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怎么申请

2020年07月16日16:59:50

律师回答

一、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材料);

2、符合资质的照相回执(照相馆拍摄居住证证件相时会打印);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即居住登记时的回执);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工商营业执照;②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房屋租赁合同;②房屋产权证明文件;③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学生证;②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5、前往办理地点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二、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到窗口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2、受理(收取资料,受理申请)

3、审批(对资料进行核查审批工作)

4、出证办结(领取《东莞市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