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体户口强制迁出合法吗

2020年07月17日15:49:25

律师回答

集体户口,没有强制迁出一说。但如果长期不管不问,有可能被注销(比如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户口留在学校,超过两年也不迁出,有可能被注销)。该前提下,当事人会成为无户口人员:

1、建议当事人尽快带上户口迁移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书、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

2、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把户口迁回原籍落户;

3、如果不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可以申请在迁出地恢复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