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

2020年07月16日01:17:08

律师回答

涉外民事案件原则上各级法院均有管辖权;但对于“重大涉外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