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单位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必须退回原发放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办理二孩生育指标时作为要件上交指标办理机关,同时提供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收据复印件,才能办理二孩生育指标。
另外,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
《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持证人因婚姻、生育、收养状况发生变化,其子女数超过一个的,应当在30日内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回原发证机关。对已退回或者应当退回未按时退回的,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或者发现之日起20日内将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予以注销,并书面通知原持证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自注销次月起原持证人停止享受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