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一是普通的融资方式是个人间借款。如果自己有个好项目想经营,首先想到的是向亲属、朋友借款。这种融资方式最好是资金少风险不大的项目,它适合简单生产经营和资本积累的初期。但不足是一旦经营发生亏损,将无颜面对亲朋好友。
二是股东“融资”。亲属朋友有钱的毕竟是少数。而且考虑有些情况下熟人反而不好办事,故可以考虑寻找合适的投资合伙人。以前找投资合伙人主要是在本区域,现在交通、通讯工具很方便,国内外都有可能找到投资合伙人。确定好一个经营项目后,若无资金,你可考虑牺牲一部分利益给别人,以换取一定资金,达到能开始经营和获利的目的。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八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二、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按期清偿;三、除自然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四、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五、企业法人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资产净值的50%; 六、申请中、长期贷款,新建项目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一般不得低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25%。在具体执行时,加工业应高一些,商业可以低一些;盈利水平低的应高一些,盈利水平高的可以低一些;七、申请短期贷款,企业法人的新增流动资产一般不得小于新增流动负债。第十九条借款的权利一、可以向多个独立的贷款人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二、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三、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四、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映、举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