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2020年07月17日11:07:32

律师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一般国内普通婚姻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上述期间限制。涉外离婚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为:

(1) 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 送达期间:对于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若顺利送达则较快,否则人民法院采取邮寄或公告方式,则需六个月。

(3) 答辩期:三十日

(4) 若缺席审理,则裁判文书应公告送达,公告期六个月。

(5)上诉期:三十日

如果对方在诉讼中不配合,故意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时间,这个期限可能还会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七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