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要在经办行开立储蓄存款户或缴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经办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六)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贷款条件:
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申请资料:
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单位出示)
5.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示)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申请人的贷款银行活期存折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固定格式)
5.房屋产权证
6.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须提供原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批准文件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