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物业合同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2020年07月19日06:11:52

律师回答

未签订物业合同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