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用缴纳印花税。
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
律师回答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用缴纳印花税。
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