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中小企业局《南昌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和《南昌市中小企业

2020年07月10日09:30:20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洪府厅发[2007]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中小企业局《南昌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和《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落实。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南昌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

为有效推进全民创业活动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创业扶持的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省中小企业局的要求,2007―2010年,将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切实解决小企业创业初始阶段普遍存在的布局分散、资金缺乏、用地难等问题。现就加快我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应坚持以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为手段,以培育创业主体、提高创业成功率、创造就业岗位为目标,引导小企业集聚,提高资源利用率,加速小企业成长。
二、基本原则
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发展的原则。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要与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相结合,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坚持规划的高起点,建设的高标准。
2、和谐发展的原则。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与增加就业紧密结合,通过创办小企业,增辟就业岗位,实现以创业促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3、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大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政策扶持,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利用社会资源,实现多元化发展,积极寻求自主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4、特色发展的原则。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要紧密结合各县(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突出各自特色,形成优势互补。
5、节约资源的原则。小企业基地不允许新征用地,应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场地、厂房、楼宇等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和损害环境。
三、建设目标
从2007年至2010年,我市将建成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服务高效、成效明显的小企业创业基地不少于30个,催生各类小企业不少于2000家,安排就业不少于10万人。
四、主要模式
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模式,以下列四种为主:
1、在城乡规划的工业园区或科技园区内建设创业基地。
2、将破产企业的厂房稍加改造,分割出租,提供公共服务,建设创业基地。
3、将闲置厂房、楼宇、仓库等,稍加改造,进行场地出租,开展创业辅导,建设创业基地。
4、利用社会上适合进行创办小企业的场地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
五、基本条件
1、小企业创业基地应是政府或社会组织提供集中创业的载体。包括厂房、场地、楼宇等,该载体能提供适应小规模生产、科研或经营所必须的水、电、供气、供暖、通讯及公用的会议室和生活设施。
2、小企业创业基地应具有显著的公益性。主要是指基地的主导者(政府或社会组织)对提供的厂房场地给予创业者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收费,能明显降低创业成本和创业风险,有优于现行社会平均水平的扶持政策和服务。
3、小企业创业基地内有统一的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办证办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融资、物业管理等系列服务。
4、小企业创业基地应具有滚动孵化功能。初创企业渡过初创期后应适时迁出,为新的企业腾出场地和空间。
5、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公共服务机构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10%左右,基地内年小企业保有量不低于50家。
六、扶持措施及要求
1、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为小企业的创立发展提供扶持服务平台,是一段时间内我市中小企业工作的重点。市、县(区)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指导与服务,并充分协调相关部门,利用部门和社会的力量,共同搞好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2、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创业基地,每年由各县(区)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申报,市中小企业局认定一批为南昌市重点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并在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或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各县(区)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对创业基地及入驻企业在项目争取、资金投放、政策优惠上给予倾斜。
3、市、县(区)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服务机构建设、入驻企业状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进行跟踪服务与检查,力求创建一个,成功一个,实实在在为扶持小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4、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小企业创业基地,引导小企业创业者进驻,为创业基地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全民创业,不断完善全民创业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服务功能,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合理、有效地组织、整合全社会的公共服务资源,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以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主要目的,公益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积极组织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持,引导我市中小企业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扶持中小企业创造出更多的专业品牌和知名品牌,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整合资源原则。充分利用分散在社会的各个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资源,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2、专业服务原则。发挥特长,专业服务,向“高、新、专、特”方向发展。
3、服务创新原则。公共服务平台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方法。
4、区域优势化原则。要因地制宜,针对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为特色产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基本条件
1、公共服务平台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具备公共服务功能,可实现收支平衡,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公共服务平台的硬件设施应予以齐备。公用设计、研发、试验、分析、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仪器设备能够满足其开展业务的需要;公共技术研发、培训、咨询等服务平台的场地设施健全。
3、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渠道要畅通。公共服务平台要有政策、信息、专利检索与查询系统。
4、从业人员必须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准。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50%,具有组织服务资源的能力。
四、建设目标
2007年至2010年我市将建设不少于30个管理咨询、培训、创业辅导、信息服务、技术推广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总体布局
1、各县区要依托其特色产业,本着为本地企业服务的宗旨,重点建设特色产业的技术服务、培训、管理咨询、信息查询等公共服务平台。
2、市级搭建综合性服务平台,将着力打造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信息咨询平台、人力资源平台、技术创新平台等四个专业平台。(见附表)。
3、在搭建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努力打造公用设计、研发、试验、分析、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技术服务平台。
六、主要措施及要求
1、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进一步推进我市全民创业工作的的重要举措,要把它作为全民创业的重点工作、基础性工作来抓。
2、完善机构、加强领导。要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领导,负责整合优化本地区的资源,引导、规划、服务好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3、加大政策、资金扶持。要与时俱进,促进观念更新的进一步深化,积极开展和进一步完善一些基础性的工作,针对性、开拓性地出台一些鼓励、支持、引导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级财政应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适量资金作为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
4、合理规划,分步实施。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合理地规划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布局,避免重复投资。对发展条件成熟并且市场前景看好的项目要尽快实施,优先发展。要规划一批,发展一批,储备一批好的项目,争取在几年内建成一批充满活力、紧贴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