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布文号: 厦府[2011]239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关于2011xp03地块在建工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1〕66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翔安区13-20片区金嶝路与环嶝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11xp03)在建工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拍卖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拍卖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翔安区13-20片区金嶝路与环嶝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和规划设计条件。
三、有关该项目拍卖出让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竞买保证金及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处理。
四、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安排及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要求等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五、随文收回厦府地〔2008〕702号、厦府地〔2010〕268号、厦府地〔2010〕269号文批准给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用地267834.123平方米,请市国土部门尽快办理用地收回相关手续。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拍卖出让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发布文号: 厦府[2011]239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关于2011xp03地块在建工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1〕66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翔安区13-20片区金嶝路与环嶝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11xp03)在建工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拍卖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拍卖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翔安区13-20片区金嶝路与环嶝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和规划设计条件。
三、有关该项目拍卖出让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竞买保证金及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处理。
四、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安排及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要求等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五、随文收回厦府地〔2008〕702号、厦府地〔2010〕268号、厦府地〔2010〕269号文批准给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用地267834.123平方米,请市国土部门尽快办理用地收回相关手续。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拍卖出让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