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可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签注,一旦出现被冒用等问题,可依据业务内容与注释不符,免于承担责任。
通常情况下,身份证复印件签注内容可以分为三行,第一行写“提供给某某单位”,第二行写申请的业务名称,第三行注明“他用无效”,最后再签上本人姓名。而且这几行字要写在复印的身份证上面,保证有文字与复印件中的身份证上的文字有重叠部分,这样就不容易被PS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一)选民登记;(二)户口登记;(三)兵役登记;(四)婚姻登记;(五)入学、就业;(六)办理公证事务;(七)前往边境管理区;(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九)参与诉讼活动;(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十六)提取汇款、邮件;(十七)寄卖物品;(十八)办理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