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分配给股东红利,要按红利所得的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在未分配利润科目下,暂不缴个人所得税,一但分配转入应付利润科目,则应交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