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这是出于对幼女人身权益特殊保护的需要作出的特殊规定。
无配偶者 指因未婚、离婚或丧偶而处于非婚姻状态的人。
2、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年满30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包括收养人的侄子女、甥子女、堂表侄子女、堂表甥子女等),由于收养人同他们存在较近的亲属关系,所以,可不受收养条件中四项条款的限制。
法律依据
1、《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2、《收养法》1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6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3、《收养法》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