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从本企业借款是否需要缴税

2020年07月20日05:46:04

律师回答

股东从自己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只要超过一个纳税年度,就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股东本人向公司借款,而是由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向公司借款的情况,目前是没有什么避税的空子让股东钻了,在税法上是一视同仁,也视作是股东本人向公司借款,到纳税年度终了未归还,视同分配利润,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r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