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提出辞职,我来公司也X个多月了,对公司以人为本体恤下属,个性是对我们基层监管员的照顾让我颇为感动,让我一度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而今公司正值用人之际,业务发展迅速,但是由于个人方面的一些问题,本人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由此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还望能够谅解!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