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作出复核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