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14日12:49:17
发布部门: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常政办函[2007]9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常德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常德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解决当前土地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国土资发〔2007〕210号)及《湖南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湘国土资函〔2007〕3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及开发区(工业园)建设情况督查等工作,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耕地,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一)“以租代征”行为的整治。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重点查处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到今年底,各地要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问题要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到今年底,要全面清理开发区或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等问题,对发观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用地行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三)“未批先用”行为的清理和整治。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底,要全面查清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项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予以处理。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二、工作安排
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分三阶段进行。
 (一)自查清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14日)。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百日行动。各地根据百日行动方案以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自查清理后统一登记填表(表格见附件),并于10月10日前将清理结果汇总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查处纠正阶段(10月15日至11月24日)。各地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到位。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督查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各地要针对清查暴露的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以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为重点的整改方案。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识到位。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人民政府先后部署了闲置土地清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治理和开发区(工业园)建设情况督查等专项行动。各地要以本次行动为重点,结合其他专项行动,加强领导,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面完成任务。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徐超文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马麦秋、市监察局局长敖建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钟华山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梁六顺任办公室主任。各地要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逐级动员部署,确定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全面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百日行动。
 (二)深入发动,宣传到位。各地要按照《全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立即部署开展以百日行动为重点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新闻访谈、评论文章和深度报道等方式,大力宣传政府加强土地管理、严格土地执法的坚强决心,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各阶段的整治成果;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工作简报,发布相关信息,通报百日行动的进展情况;要按照宣传方案的要求悬挂张贴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宣传标语;要通过媒体曝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形成声势浩大、卓有影响的宣传态势,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
 (三)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各地要立即着手组织实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自查清理工作。为确保清理和数据汇总分析工作顺利进行,各地要仔细研究、准确理解填表说明和各项指标含义,正确填写汇总报表,不得虚报、瞒报。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各地提供的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百日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和解决。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清查出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纠正以罚代法、处罚不到位的行为。各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百日行动期间公开立案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对土地违法违规涉及到应当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查处;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不认真组织查处的,领导小组将责成国土资源局、监察局直接立案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地区,实行问责制,并暂停该地区建设用地审批。
 (四)完善制度,管理到位。各地要通过百日行动,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措施。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市政府将对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等情况及时通报。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前(10月10日、11月20日、12月20日)将百日行动各阶段进展情况汇总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