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黔建建通[2012]282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关于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2〕63号)规定,《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有效期调整为3年,证书格式已作相应调整。为做好上岗证换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2010年及以后取得的上岗证书
2010年及以后取得上岗证书的,应由各质量检测机构汇总换证名单并收集原上岗证书,于2012年8月31号前,统一一次报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办理换证。逾期不报的,不再办理换证,原证书沿用至2012年底后自行失效。
二、对2010年以前取得的上岗证书
2010年以前取得上岗证书的,应由各质量检测机构统一组织持证人员参加2012年的继续教育并换证。2012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不再办理延期换证,原证书自行失效。
三、其他
(一)换领的上岗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8日。
(二)换证人员应补充提供“学历”和“所学专业”信息,并请提供1寸免冠照片壹张。
(三)换证工作由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具体负责实施,各质量检测机构、各相关单位可直接联系。
办理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楼6楼618室
邮政编码:550003
联系人:曾惠敏
联系电话/传真:(0851)5360306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发布文号: 黔建建通[2012]282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关于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2〕63号)规定,《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有效期调整为3年,证书格式已作相应调整。为做好上岗证换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2010年及以后取得的上岗证书
2010年及以后取得上岗证书的,应由各质量检测机构汇总换证名单并收集原上岗证书,于2012年8月31号前,统一一次报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办理换证。逾期不报的,不再办理换证,原证书沿用至2012年底后自行失效。
二、对2010年以前取得的上岗证书
2010年以前取得上岗证书的,应由各质量检测机构统一组织持证人员参加2012年的继续教育并换证。2012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不再办理延期换证,原证书自行失效。
三、其他
(一)换领的上岗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8日。
(二)换证人员应补充提供“学历”和“所学专业”信息,并请提供1寸免冠照片壹张。
(三)换证工作由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具体负责实施,各质量检测机构、各相关单位可直接联系。
办理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楼6楼618室
邮政编码:550003
联系人:曾惠敏
联系电话/传真:(0851)5360306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