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02:25:43
发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1]33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做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做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统计数据生产方式,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质量,做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的监测和考核工作,强化服务业统计,全面提升我市统计服务科学发展水平,根据2011年全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为内容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切实搞好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既是改革现行统计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四大工程”建设,创新统计调查流程,变革统计生产方式,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以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为平台,以联网直报系统为手段,实现由分散设计为统一设计,由分散布置为统一布置,由间接采集为直接采集,由层层上报为同步共享,将进一步方便调查单位填报、减轻基层统计负担,对于推动统计建设和发展,提升政府统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有效发挥政府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任务。

二、切实明确“企业一套表”改革任务

作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核心,“企业一套表”是一种面向常规统计调查对象(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筹建单位等其他单位),将需要向其调查的全部内容集中设置并统一收集的政府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2012年):在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科技、能源等主要专业的全面调查企业范围内实施“企业一套表”。

第二阶段(2013年):将“企业一套表”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抽样调查企业,并将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

第三阶段(2014-2015年):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将生产价格、服务业统计等抽样或重点调查内容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

三、认真组织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四大工程”统计改革是一项全局性、政策性、综合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传统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和统计工作组织形式转入现代化统计的一项重大变革。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无锡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详见附件),确保统计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市(县)、区要迅速建立相应机构,将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特别是要着力加强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建设,保障统计人员、业务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与“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任务相匹配。要加强硬件基础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督促各镇(街道、园区)及基层统计调查单位增强统计信息处理能力,配备符合网上直报所需的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并保障数据传输网络畅通,以适应“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工作的要求。要协调、发挥部门优势,切实解决统计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解决调查对象配合难、填报难等问题。要周密组织,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区域内的“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任务的需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系统相关内容的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

市统计局牵头负责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包括实施方案制订、数据处理平台建设与开发、企业人员培训及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

市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配合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确认、更新、维护等管理工作,及时提供基本单位变动相关资料。

市发改委、经信委、信电局负责数据处理平台、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协调保障工作,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平台支撑。

市经信委、建设局、商务局、住保房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商贸服务业、建筑、房地产企业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符合要求的软硬件设施,配备熟悉网络操作的业务人员,协助解决企业在工作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人保局要做好有关劳动就业与职工工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收集和提供,督促并协调各市(县)、区人保部门支持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劳动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和评估。

市科技局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科技活动调查,及时提供全部科技活动项目清单,督促并协调各市(县)、区科技部门和有科技活动项目的企业(单位)支持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市财政局要对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所需经费做出预算安排,并督促各地区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为统计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财力保障。

(三)严格依法统计。无锡市境内所有统计调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按时、如实上报规定的统计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完整、不真实统计资料。各级统计执法机构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企业一套表”改革中出现的拒报、迟报和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行为及其他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杜绝一切人为干扰统计改革工作的现象发生,确保统计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无锡市统计“四大工程”

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  劼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滕兰英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蔡叶明  江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中平 宜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章红新 锡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顾中明 惠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徐永强 滨湖区政府副区长

陈国忠 崇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陈卫东 南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周 斌 北塘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朱晓红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钱中益 市编办副主任

童晓寒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戴可为 市经信委副主任

华解语 市信电局副局长

赵建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严健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燕萍 市财政局副局长

凌建民 市人保局副局长

邵崇浴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 建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秋荣 市住保房管局副局长

吴红星 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 宏 无锡质监局副局长

顾正刚 无锡工商局副局长

曹建伟 无锡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晓东 无锡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吴红星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