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0:21:00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厅函质监[2011]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部确定了第一批40个部级示范项目提名名单,并在部网站和中国交通报进行公示。通过这些示范项目的建设推广、示范带动,有效推进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为认真落实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进会精神,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集中精力和资源,探索创新,抓好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积累经验,总结规律,完善标准,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示范项目跟踪考核机制

各地应积极建立示范项目跟踪考核机制,对已提名的示范项目加强跟踪督导,组织定期复核,每年的现场复查考核应不少于一次。年度复核不通过的项目应取消提名。复核标准由各地结合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自行确定。今年12月底前,各地应对部提名的示范项目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部质监局。部将适时组织对部示范项目复核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推荐第二批部级示范项目

部拟启动第二批部级示范项目提名的评选工作,请各地结合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达标验收和安全检查情况组织推荐第二批部级示范项目。各地可从省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中择优推荐1-3个项目(标段)(推荐表见附件1)。部质监局将按照“建设规模大、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及安全管理有创新”的原则进行筛选、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

请各地根据上述要求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稿与纸质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联系人:肖殿良、桂志敬

联系电话:010-65292788、010-65292704

传真:010-65292971

电子邮箱:anquanchu@mot.gov.cn

附件:1.省(区、市)公路工程“平安工地”示范项目(标段)推荐表

2.省(区、市)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示范项目(标段)推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省(区市)公路工程“平安工地”示范项目(标段)推荐表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或标段名称
 
项目类型
 
施工许可批准时间
 
办结质量监督手续时间
 
工程概算(亿元)
 
合同额(亿元)
 
实际开工日期(年月)
 
计划交工日期(年月)
 
建设里程(km)
 
桥隧比例(%)
 
特种设备台套
 
作业场
站数量
 
安全费用投入(元)
 
安全管理人数
 
安全事故
起数/人数
 
已完成工程项目总量的 %
已完成桥隧项目总量的 %
项目情况及特点
项目(标段)基本概况、工程规模及项目特点,施工技术难度及存在的主要风险(文字不超过500字)
安全管理及特色
项目(标段)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项目安全管理的基本做法及成熟经验,重点突出安全管理的技术、方法和特色。(文字不超过800字)
 
推荐情况
申请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申报类型:项目  标段
推荐单位(主管部门):
是否已开展达标验收
 


注:有创建标准的单位请附相关验收标准。

附件2

  省(区市)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示范项目(标段)推荐表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或标段名称
 
项目类型
 
施工许可批准时间
 
办结质量监督手续时间
 
工程概算(亿元)
 
合同额(亿元)
 
实际开工日期(年月)
 
计划交工日期(年月)
 
危险性较大工程数量(万元)
 
自有大型施工船舶数量(艘)
 
自有特种设备数量(台套)
 
租赁船舶或设备数量
 
安全费用投入(元)
 
安全管理人数
 
安全事故
起数/人数
 
已完成工程项目总量的 %
项目情况及特点
项目(标段)基本概况、工程规模及项目特点,施工技术难度及存在的主要风险(文字不超过500字)
安全管理及特色
项目(标段)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项目安全管理的基本做法及成熟经验,重点突出安全管理的技术、方法和特色。(文字不超过800字)
推荐情况
申请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申报类型:项目  标段
推荐单位(主管部门):
是否已开展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