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三亚市政府
发布文号: 三府办[2011]1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项目推进协调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切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全年投资预期目标任务实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2011年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大项目领导责任制。除了“三亚市2011年重大项目及重点推进项目责任人安排表”中明确有责任领导的项目外,其它投资项目按行业归口明确分管市领导作为责任人,行业管理单位为责任单位。各项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和解决问题的力度。项目建设单位要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前拟定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决策。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向业主单位及时汇报进度情况,业主单位一个月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一个月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一个月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委书记、市长汇报。
二、科学规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列入政府投资计划但尚未开工项目的项目业主要科学组织做好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及论证工作,项目规划设计必须严格按照经过评审并报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的建设方案实施,以免出现项目边施工边修改设计的情况,影响项目推进速度。
按“十二五”规划或行业规划需要推进的项目,项目业主要按照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三发改办〔2011〕124号)要求,尽快完成前期工作,原则上每年10月份前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才能列入下一年计划。经市规委会通过的项目,要加快报批、审批工作。经市规委会通过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主动与项目业主联系,指导和帮助其尽快完成前期工作,使项目尽早进入实施阶段。项目业主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完善项目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合理安排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和施工时间,尽量做到“雨季(台风季节)做前期、干季施工”、“旅游旺季做前期、旅游淡季施工”。
三、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在未来一段时期,房地产业仍将是我市的支柱产业,要积极加强与房地产企业的信息沟通,在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得到贯彻落实的前提下,积极协调房地产企业解决一些影响房地产销售和发展的非政策因素。要逐步建立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要求和符合三亚市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在满足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前提下,以建设高端旅游、具有持续性经营的旅游房地产为主,突出旅游地产品牌。
四、加强项目资金筹措,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我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坚持“向上争、市场融、银行贷、自己筹”的多渠道筹资思路,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一是要强化项目与国家、省投资政策的对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二是全力配合国家开发银行融资要求,特别是加快办理储备用地权益书和土地抵押登记手续,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筹集建设资金,并加快已落实开行贷款资金的使用;三是加大政府土地储备,按年度计划及时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筹集建设资金;四是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金踊跃参与我市经济建设。
五、加强土地资源的整合和集约利用,千方百计缓解土地要素制约。要梳理我市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及闲置用地,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力度,集中力量对征而未用、多征少用、长期未开工的项目开展项目土地全面清理专项行动,按土地出让合同或相关法规进行处理。要加快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和交付进程,促进项目早落地、快动工。对已上报省的用地报件要进行全程跟踪,迅速跟进,积极协调,努力缩短报批时间;对市本级审批权限内的项目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保证项目按期动工建设。要继续加强土地储备工作,实施土地两级储备模式,逐步实行项目和用地捆绑招商,化解项目用地矛盾。要结合旧城改造、城边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加快土地整理步伐,统筹城乡土地资源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探索建立土地开发整理激励和约束机制,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能够使群众长期受益的项目,调动各区镇和村集体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对一些功能相似的项目,应整合统一建设,节约利用土地。
六、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打击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本着对老百姓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关于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在依法依规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继续加大“铁锤行动”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非法建设势头,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各部门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加强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打击整治违法违章建筑行为的浓厚氛围。
七、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已成立的市政府项目推进领导小组要对市委、市政府确定重点项目的落实、进展和实效进行督促检查,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业主、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各自的责任。各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业主要按照市政府督查室的发文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责任人审核同意的在建项目倒排工期计划、拟开工项目和前期工作项目进度表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发改委汇总。从6月份开始,各项目业主每月2日前要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报责任人审核后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发改委汇总,以便协调解决及督查催办,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推进。对项目推进缓慢的业主、项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营造优质高效投资软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进行梳理,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建立健全并联审批制度,实行联审联办考评制度。各职能部门特别是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科学安排、按时办结,决不拖延一天。强化项目督查考核力度,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现场检查,对久拖不办、推卸责任、互相扯皮和工作不力的,启动行政问责制。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发布文号: 三府办[2011]1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项目推进协调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切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全年投资预期目标任务实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2011年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大项目领导责任制。除了“三亚市2011年重大项目及重点推进项目责任人安排表”中明确有责任领导的项目外,其它投资项目按行业归口明确分管市领导作为责任人,行业管理单位为责任单位。各项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和解决问题的力度。项目建设单位要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前拟定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决策。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向业主单位及时汇报进度情况,业主单位一个月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一个月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一个月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委书记、市长汇报。
二、科学规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列入政府投资计划但尚未开工项目的项目业主要科学组织做好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及论证工作,项目规划设计必须严格按照经过评审并报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的建设方案实施,以免出现项目边施工边修改设计的情况,影响项目推进速度。
按“十二五”规划或行业规划需要推进的项目,项目业主要按照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三发改办〔2011〕124号)要求,尽快完成前期工作,原则上每年10月份前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才能列入下一年计划。经市规委会通过的项目,要加快报批、审批工作。经市规委会通过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主动与项目业主联系,指导和帮助其尽快完成前期工作,使项目尽早进入实施阶段。项目业主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完善项目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合理安排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和施工时间,尽量做到“雨季(台风季节)做前期、干季施工”、“旅游旺季做前期、旅游淡季施工”。
三、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在未来一段时期,房地产业仍将是我市的支柱产业,要积极加强与房地产企业的信息沟通,在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得到贯彻落实的前提下,积极协调房地产企业解决一些影响房地产销售和发展的非政策因素。要逐步建立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要求和符合三亚市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在满足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前提下,以建设高端旅游、具有持续性经营的旅游房地产为主,突出旅游地产品牌。
四、加强项目资金筹措,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我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坚持“向上争、市场融、银行贷、自己筹”的多渠道筹资思路,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一是要强化项目与国家、省投资政策的对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二是全力配合国家开发银行融资要求,特别是加快办理储备用地权益书和土地抵押登记手续,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筹集建设资金,并加快已落实开行贷款资金的使用;三是加大政府土地储备,按年度计划及时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筹集建设资金;四是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金踊跃参与我市经济建设。
五、加强土地资源的整合和集约利用,千方百计缓解土地要素制约。要梳理我市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及闲置用地,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力度,集中力量对征而未用、多征少用、长期未开工的项目开展项目土地全面清理专项行动,按土地出让合同或相关法规进行处理。要加快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和交付进程,促进项目早落地、快动工。对已上报省的用地报件要进行全程跟踪,迅速跟进,积极协调,努力缩短报批时间;对市本级审批权限内的项目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保证项目按期动工建设。要继续加强土地储备工作,实施土地两级储备模式,逐步实行项目和用地捆绑招商,化解项目用地矛盾。要结合旧城改造、城边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加快土地整理步伐,统筹城乡土地资源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探索建立土地开发整理激励和约束机制,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能够使群众长期受益的项目,调动各区镇和村集体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对一些功能相似的项目,应整合统一建设,节约利用土地。
六、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打击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本着对老百姓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关于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在依法依规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继续加大“铁锤行动”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非法建设势头,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各部门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加强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打击整治违法违章建筑行为的浓厚氛围。
七、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已成立的市政府项目推进领导小组要对市委、市政府确定重点项目的落实、进展和实效进行督促检查,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业主、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各自的责任。各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业主要按照市政府督查室的发文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责任人审核同意的在建项目倒排工期计划、拟开工项目和前期工作项目进度表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发改委汇总。从6月份开始,各项目业主每月2日前要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报责任人审核后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发改委汇总,以便协调解决及督查催办,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推进。对项目推进缓慢的业主、项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营造优质高效投资软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进行梳理,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建立健全并联审批制度,实行联审联办考评制度。各职能部门特别是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科学安排、按时办结,决不拖延一天。强化项目督查考核力度,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现场检查,对久拖不办、推卸责任、互相扯皮和工作不力的,启动行政问责制。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