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取消和调整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调试大纲C2和C3子阶段3项调试试验申请

2020年07月22日07:45:53
发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7]46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取消和调整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调试大纲C2和C3子阶段中3项调试试验的函》(苏核发(2006)21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进行了审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100%功率下发电机解列、汽机空转运行试验”调试试验项目。
二、同意在进行“90%功率水平下的反应性系数、控制棒组件微积分价值测量”调试试验时取消测量第9组控制棒价值的试验内容。
三、不同意取消“反应堆径向自由氙振荡测量”调试试验项目。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