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包头市2007年工业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13日01:55:22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包府办发[2007]2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济委员会制定的《包头市2007年工业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二月八日
包头市2007年工业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意见
为大力开展工业节能降耗工作, 确保完成我市2007年节能降耗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06)71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2007年节能降耗的主要目标
2007年,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的节能目标,以及到 “十一五”期末,我市单位GDP和工业增加值能耗要分别降低28%和30%的总体要求,目标确定如下:
(一)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5.93%,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8%。培育10家节能降耗示范企业,20个节能降耗示范点。
(二)全市综合利用粉煤灰400万吨,废钢渣200万吨,同比提高40%以上。组织实施10个粉煤灰、废钢渣综合利用重点项目。
(三)开展20户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年内完成10户企业的审核验收。培育10家清洁生产先进企业,5家清洁生产“零排放”示范企业。
二、2007年节能降耗的重点工作
2007年,为全面完成各项节能降耗目标和任务,要集中精力,真抓实干,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制定出台5项节能降耗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包头市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意见》、《包头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包头市节能监察办法》、《包头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核管理办法》和《包头市节能审计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节能降耗的政策、法规体系。
(二)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三大管理体系。包括节能统计、指标考核和节能监察体系。建立地区和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指标定期公告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制度,把好新建、改建项目的节能降耗准入门槛。
(三)抓好“三个方面”和“两个层次”的重点节能工作。即抓好结构调整节能、技术进步节能和加强管理节能三个方面节能工作;抓好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耗能行业两个层次的节能工作。
(四)抓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实施工作。抓好包钢、包铝等20户以上企业50个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重点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推广50项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
(五)积极开展节能降耗的示范工作。抓好华资实业等10户节能降耗示范企业的节能示范工作;抓好一机集团等20个节能降耗示范点的节能示范工作;组织实施 22个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当年完成投资23亿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节能200万吨标准煤,节水423万吨。
(六)抓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围绕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重点抓好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实施25个重点项目,当年完成投资50亿元,综合利用粉煤灰400万吨,冶金渣200万吨;抓好余气、余热、煤矸石、废旧金属、废旧轮胎等的回收利用工作;抓好20户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10个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七)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节能资金支持。抓好10个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项目上报争取自治区和国家资金支持工作,争取在落实项目数和到位资金额上比2006年有所增长。
三、2007年节能降耗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抓好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
2006年,我市65户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能耗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耗能的90%。因此,要切实加强这些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
1.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统计。建立和完善年综合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能耗水平及节能目标实现情况。这些企业要按国家节能统计报表的要求,按时向市经委报送用能统计报表,定期核算重点产品综合能耗水平。
2.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年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要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善计量和核算制度;要把能源消耗定额进行目标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做到节奖超罚。依法加强能源审计,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二) 切实抓好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
2006年,我市钢铁、有色、电力、化工、稀土、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年耗能占全市工业耗能的75%以上,因此,要重点做好这些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1.钢铁行业。重点支持包钢双1000万吨配套项目和华业特钢60万吨不锈钢项目的建设,加快大安、吉宇、石宝钢铁的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层次。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加大清理、淘汰小炼铁、小炼钢等落后钢铁产能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高炉、转炉技术更新、推广干法熄焦技术、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技术、纯烧高炉煤气锅炉技术、蓄热式轧钢加热炉技术、连铸连轧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技术,使我市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达到国内较好水平。
2.有色金属行业。电解铝行业重点支持包铝、东方稀铝的节能改造项目,鼓励采用大型预培电解槽技术,大力发展合金铝、精铝、铝板、铝棒、电工圆铝杆、铝轮毂、化成箔等铝深加工产品,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使我市电解铝吨铝综合能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铜熔炼行业要引导包头铜厂、华鼎铜业、佳蒙铜业采用富氧闪速及富氧熔池熔炼技术,降低资源、能源消耗,使我市电解铜和粗铜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3.电力行业。要加快淘汰一电厂、二电厂、三电厂现有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发电机组;禁止新建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发电机组,鼓励新建60万千瓦以上超临界发电机组。鼓励新上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实施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项目,做到能源的充分利用。加快对现有电网和输配电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输电损耗。积极发展风电项目,加快太阳能的开发和利用。
4.化工行业。要推广离子膜烧碱技术、密闭式电石炉技术;重点建设百万吨煤化工、焦炉和焦化产品生产线,开发PVC、甲醇、二甲醚等下游延伸产品,加快淘汰小焦炉、小电石、小烧碱,使我市主要化工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5.稀土行业。要采用大型高效培烧窑炉,搞好稀土精矿的集中培烧和窑炉余热、余汽的回收利用。提高稀土分离、冶炼的技术和装备水平,实现装备大型化、自动控制、在线分析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贮氢材料、抛光材料、永磁材料,以及稀土永磁电机、镍氢动力电池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
6.建材行业。要加快现有水泥生产能力的整合,鼓励发展100万吨大型粉磨站,开发微晶玻璃、特种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鼓励利用粉煤灰、废钢渣、煤矸石等废弃物发展复合水泥和新型建材。积极推广玻璃熔窑富氧或全氧燃烧以及窑炉全保温技术,窑炉改烧天然气,淘汰以煤为燃料的加热方式。
(三) 切实抓好结构调整节能工作。
1.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实施低耗能、低排放的非资源产业和低能耗的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如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从总体上降低我市单位产值的能源消耗量。各工业园区和重点耗能企业,都要制定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节能的规划,并结合各自的资源、能源条件,通过采取调整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等方法,实现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的目标。要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建设若干个各具特色,分工明确的产业园区,形成产业聚集,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态势。
2.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通过实施高附加值、低能耗的高新技术项目来提高单位能耗的产出效率。2007年,组织实施一批先进制造业、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环保产业、风电设备制造、高档彩印和稀土功能材料等项目,使我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达到30%以上。要抓好二O二厂压水堆燃料元件项目、宁波韵升计算机磁盘驱动磁体、稀奥科公司镍氢动力电池,北方创业新型铁路车辆,北方重工风电设备制造、超高压厚壁锅炉管,北方股份大型矿用汽车,阿特拉斯液压挖掘机,中药厂国家二类新药复方厚朴滴丸等项目的建设。
3.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目前,我市一次能源消费以煤为主,要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大电力、石油制品和天然气的使用比重,组织实施天然气替代、洁净煤技术、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抓好达茂旗、白云区、固阳县风电基地建设,确保已开工的149MW风电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实施一批生物质能、生活垃圾、秸杆发电等新能源示范项目。
(四) 切实抓好技术进步节能工作。
1.加大节能降耗技术推广的力度。围绕钢铁、铝业、装备制造、电力、煤化工、稀土等重点耗能行业,组织推广资源、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相关技术、“零排放”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等50项重大节能新工艺、新技术,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
2.高起点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包钢集团干熄焦、燃气发电,包铝精铝,一机、北重集团节能技改等22项重点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93.5亿元,当年完成投资23.8亿元。
3.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强企业与能源管理公司的合作,重点推广电机、风机、锅炉、矿热炉等的节能技术,在不增加企业前期资金投入的条件下,实施10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实现能耗水平有较大的下降。
(五) 切实抓好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1.建立和完善节能目标考核和指标公告制度。
从2007年起,把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各旗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按照我市“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8%的要求,把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区旗县,并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各旗县区也要将目标分解落实到本地区的重点企业,并抓好落实工作。建立和实施GDP能耗公告制度和重点企业能耗公告制度。市经委将会同市统计局在每年7月份向社会公布全市和各旗县区上年度GDP能耗、GDP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指标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65户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指标,并作为节能分析和监察的主要依据。
2.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审计。2007年,要完成8户列入国家和11户自治区节能重点企业的节能审计工作。这些企业要编制节能规划、制定节能目标,按要求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定期公布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全市年耗能5000吨以上的92户重点企业,也要分期分批地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市经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节能审计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3.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2007年,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核制度,新建、改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有合理用能或节能专篇。对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新建、改建项目,要经自治区批准的有资质的节能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节能评估。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得审批或核准;对建成项目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
4.加强节能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节能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加强节能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节能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加强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督机制,依法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通过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的手段,加快淘汰和关闭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和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已颁布的有关产品能效标准,对不符合国家能效标识要求的产品不允许销售和使用。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市节能监测中心,加强节能检测装备和能力建设,使其成为全市节能检测和技术推广的中心。
(六) 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2007年,要按照循环经济的思路和要求,在三个层面上推进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首先,在企业层面推进小循环。选择华资实业、明天科技、东宝明胶、雪鹿啤酒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改进生产工艺,减少原材料、能源等资源的消耗,削减污染物排放,加强物质的循环,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资源,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其次,在产业层面推进中循环。以包钢、包铝生态工业园区为试点,通过强化深度加工,抓好废气、废水、废物的集中合理处置、循环利用。构筑企业之间的物质链式循环系统,形成企业之间的物质、能源的有效衔接,“变废为宝、变废为资”,最终实现清洁生产,向“零排放”的目标发展。第三,在区域经济层面推进大循环。加强城区和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处理设施,积极发展废旧金属回收、固体工业废弃物处置与再利用的产业,推进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
2007年,全市实施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25项,总投资102亿元,其中当年投资57亿元,项目建成后,年节能230万吨标准煤,综合利用粉煤灰400万吨,冶金渣200万吨。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重点搞好粉煤灰、冶金渣、煤矸石的综合利用。2007年,我市粉煤灰排放量预计达到400万吨以上,为搞好粉煤灰的利用,要继续贯彻《包头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积极落实综合利用粉煤灰的减免税优惠和资金补贴政策,加强粉煤灰利用和排灰市场管理,限期取缔实心粘土砖,建设新创瑞图、精正科技、北源公司等10项以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建材项目,不断开拓粉煤灰应用领域,鼓励开发生产粉煤灰陶粒、砌块和墙板,支持开展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的试点,扩大粉煤灰在筑路、回填、土地平整方面的应用。积极发展复合水泥生产,支持包钢冶金渣公司年产80万吨钢渣微粉和包头明峰水泥年产60万吨钢渣微粉项目的建设,依托微粉发展钢渣水泥,并逐步扩大钢渣微粉在商品混凝土中使用量。要加大散装水泥的发行量,全年发行量要达到85万吨,发散率要达到36%。在煤矸石利用上,要抓好包钢2×50MW、石拐汇能2×135MW、土右三晟2×50MW煤矸石发电项目的建设,每年消化煤矸石200万吨以上。
2.加快余气、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积极推广煤气回收利用技术,逐步在全市冶金企业的高炉、转炉、焦炉中实现煤气的全回收或部分回收利用。重点支持包钢集团燃气、蒸汽联合发电机组、TRT余压发电工程、干熄焦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东华热电、东恒热电城市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支持东方稀铝利用电厂高温蒸汽生产赖氨酸二期工程。同时,加快吉宇、大安、华业、石宝等钢铁企业开展余气、余热等的综合利用。
3.加大废钢铁、废铜、废橡胶、废玻璃的综合利用。依托包钢、包铝、东方稀铝以及华鼎铜业、华业特钢等企业,开展废钢铁、废不锈钢和有色金属再利用工作。依托瑞丰橡胶、大东科技公司做好废轮胎的综合利用工作,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生产胶粉、再生胶和其它相关产品。依托晶牛玻璃、骆驼酒业玻璃瓶公司加大废玻璃的回收利用,替代部分玻璃原料,实现废弃物的重复利用。
(七)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1.依法推行清洁生产审核。2007年,要对全市范围内利用高耗能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进行生产的企业,依法分期分批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出台《包头市“十一五”清洁生产规划》。对今年确定的20户强制清洁生产企业,按要求制定和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要把节能、节水、固体废弃物利用、减少工业污染等列为清洁生产的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实施计划;组织实施50个以上清洁生产技改项目;要加大清洁生产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清洁生产重点项目的实施。
2.加快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采用国家已出台的清洁生产标准和ISO14000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强制性清洁生产标准,指导企业建立清洁生产的标准体系。要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实施清洁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3.加强建设项目清洁生产的审查。全面落实节能降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争取达到增产减能、减污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设立“清洁生产”专篇,对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使用的原材料,废弃物的产生和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处置等进行论述,综合评价实施清洁生产达到的水平。
(八)加强政府引导,落实优惠政策。
1.加大政府对节能降耗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在每年预算中要安排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节能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降耗重点项目的贴息或补助,以及节能降耗宣传、培训、表彰奖励等,形成支持节能降耗的稳定资金渠道。
2.积极落实节能降耗的鼓励政策。继续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的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依法制定出台我市支持工业企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的财税政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研究理顺我市资源性产品价格,通过对水价、电价等的政策调整,促进我市资源、能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
3.实施政府节能产品采购。要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力度,不断完善采购机制,不断提高节能产品的采购量。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把好采购关,优先采购列入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
4.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2007年,举办3-5期培训班,培训企业各级管理人员300人左右,壮大企业从事能源统计和能源审计的专业人员队伍。加强在节能降耗等方面宣传报道的力度,在包头电台、包头电视台做专题宣传报道,同时在《包头日报》等媒体上开辟节能专版,宣传节能知识,介绍节能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做好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举办2次全市性节能宣传活动。开展表彰奖励工作,对在节能降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包头市经济委员会
200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