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12年第21号
为确保朝阳区西坝河中街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2年7月17日起,朝阳区西坝河中街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发布文号: 2012年第21号
为确保朝阳区西坝河中街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2年7月17日起,朝阳区西坝河中街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