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河南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豫交[2011]7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
为加强农村公路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要求,依据省交通运输厅豫交〔2010〕85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定于12月份开展2011年度全省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12日~12月26日,时间15天。12月27日各检查组提交检查报告和检查数据。
二、检查的组织
此次检查分4个检查组,每组10人,其中:组长1人由省厅公路局委派班子成员担任,成员9人(由省厅直属单位和部分省辖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抽调人员组成)。
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濮阳市、安阳市、新乡市、鹤壁市、焦作市;
第二组:商丘市(永城)、开封市、许昌市、郑州市(巩义、中牟);
第三组:南阳市(邓州)、平顶山市、洛阳市、三门峡市、济源市;
第四组:信阳市(固始)、驻马店市、漯河市、周口市(项城)。
三、养护管理“好路杯”检查
1、检查内容和范围
养护管理“好路杯”检查内容包括农村公路内业管理和外业养护两个方面,具体检查项目和评分标准详见豫交〔2010〕85号文件印发的《河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办法》的附表1(内业管理评分标准)和附表2-1、2-2 (外业养护评分标准)。
检查范围:18个省辖市和原6个扩权县(市)。除济源市和扩权县(市)外,其余17个省辖市检查范围为所辖县(市、区)中随机抽取的2个县(市、区),所有受检单位检查路线不包括2011年度新改建的农村公路;济源市和原6个扩权县(市)必检。
检查组同时要对2011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案另行通知。
2、检查时间、步骤和方法
(1)时间安排
12月1日前,各省辖市(济源市除外)将“好路杯”自检县(市、区)排序表(表式见附表)上报省局农村处,以备抽取受检单位使用。
(2)检查步骤和方法
①听取受检省辖市和扩权县(市)综合汇报。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市县两级财政按《条例》规定比例列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情况及使用情况;二是对照评比标准自检自查总体情况;三是省补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工程完成、“文明示范路”及“安保工程”创建情况;四是管养年活动准备情况;五是养护管理主要成绩和经验;六是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②现场抽签确定各省辖市(济源市除外)受检的2个县(市、区)。
③检查组按照评分标准考核项目,对受检单位的内业管理和外业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本次检查满分100分,内业管理和外业养护分别占检查评分的40%和60%。省辖市内业管理情况同时纳入2个受检县(市、区)的评分。每条抽查路线要求全线检查评分,对于县道和乡道,要求检查组成员下车步行查看不少于500米,村道全程步行查看。
四、检查的总结
对省辖市抽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视情况进行简要反馈〔不公布评分,扩权县(市)可结合省辖市一并反馈〕。全部检查结束后,各组于12月27日提交报告、评分结果及相关资料,其中检查报告和评分结果需经检查组组长和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并提交电子文档。
根据各检查组检查结果,对各省辖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进行通报,并在《河南日报》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外业检查所需车辆、设备仪器、相关资料等由各省辖市(扩权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提供。
(2)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严守各项廉政纪律,以严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客观公正地对受检单位进行评价。
(3)各被检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轻车简从”的原则做好衔接工作。检查期间,做好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附件:xx市好路杯自检县(市、区)排序表(略)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发布文号: 豫交[2011]7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
为加强农村公路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要求,依据省交通运输厅豫交〔2010〕85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定于12月份开展2011年度全省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12日~12月26日,时间15天。12月27日各检查组提交检查报告和检查数据。
二、检查的组织
此次检查分4个检查组,每组10人,其中:组长1人由省厅公路局委派班子成员担任,成员9人(由省厅直属单位和部分省辖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抽调人员组成)。
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濮阳市、安阳市、新乡市、鹤壁市、焦作市;
第二组:商丘市(永城)、开封市、许昌市、郑州市(巩义、中牟);
第三组:南阳市(邓州)、平顶山市、洛阳市、三门峡市、济源市;
第四组:信阳市(固始)、驻马店市、漯河市、周口市(项城)。
三、养护管理“好路杯”检查
1、检查内容和范围
养护管理“好路杯”检查内容包括农村公路内业管理和外业养护两个方面,具体检查项目和评分标准详见豫交〔2010〕85号文件印发的《河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办法》的附表1(内业管理评分标准)和附表2-1、2-2 (外业养护评分标准)。
检查范围:18个省辖市和原6个扩权县(市)。除济源市和扩权县(市)外,其余17个省辖市检查范围为所辖县(市、区)中随机抽取的2个县(市、区),所有受检单位检查路线不包括2011年度新改建的农村公路;济源市和原6个扩权县(市)必检。
检查组同时要对2011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案另行通知。
2、检查时间、步骤和方法
(1)时间安排
12月1日前,各省辖市(济源市除外)将“好路杯”自检县(市、区)排序表(表式见附表)上报省局农村处,以备抽取受检单位使用。
(2)检查步骤和方法
①听取受检省辖市和扩权县(市)综合汇报。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市县两级财政按《条例》规定比例列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情况及使用情况;二是对照评比标准自检自查总体情况;三是省补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工程完成、“文明示范路”及“安保工程”创建情况;四是管养年活动准备情况;五是养护管理主要成绩和经验;六是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②现场抽签确定各省辖市(济源市除外)受检的2个县(市、区)。
③检查组按照评分标准考核项目,对受检单位的内业管理和外业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本次检查满分100分,内业管理和外业养护分别占检查评分的40%和60%。省辖市内业管理情况同时纳入2个受检县(市、区)的评分。每条抽查路线要求全线检查评分,对于县道和乡道,要求检查组成员下车步行查看不少于500米,村道全程步行查看。
四、检查的总结
对省辖市抽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视情况进行简要反馈〔不公布评分,扩权县(市)可结合省辖市一并反馈〕。全部检查结束后,各组于12月27日提交报告、评分结果及相关资料,其中检查报告和评分结果需经检查组组长和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并提交电子文档。
根据各检查组检查结果,对各省辖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进行通报,并在《河南日报》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外业检查所需车辆、设备仪器、相关资料等由各省辖市(扩权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提供。
(2)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严守各项廉政纪律,以严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客观公正地对受检单位进行评价。
(3)各被检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轻车简从”的原则做好衔接工作。检查期间,做好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附件:xx市好路杯自检县(市、区)排序表(略)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