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布文号:
经有关部门批准,顺义区潮白河左堤将进行河堤加高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6月20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止,左堤路由顺平路至潮华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顺平路、南孙路、潮华路或右堤路、潮华路。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发布文号:
经有关部门批准,顺义区潮白河左堤将进行河堤加高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6月20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止,左堤路由顺平路至潮华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顺平路、南孙路、潮华路或右堤路、潮华路。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