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媒介开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2020年07月14日20:28:04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计政策文[2003]1520号

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投资平台:
2003年11月1日,《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为迎接市人大对《条例》的执法周年检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条例》的贯彻执行,依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市计委拟于八月中旬至十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现请你单位对执行《条例》、《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招标公告发布工作制度的情况。

二、发布招标公告的数量、项目分布的情况。

三、发布招标公告的版面和收费的情况。

四、指定报纸抄送指定网络的情况。

五、审查招标公告内容的情况。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的情况。

七、贯彻执行《条例》、《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经验、问题与建议。
请于9月28日前将执行情况报告送市计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焦京敏、李冠新
联系电话:66410884

二○○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