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电

2020年07月20日13:08:17
发布部门: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明电[2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近期以来,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多发,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3月11至16日,连续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特别重视防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并作出紧急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于3月23日召开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届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要求,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月21日专题视频会议精神,通报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研究部署预防事故的针对性措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动态监管系统的安装应用,严肃查处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会议时间

3月23日(周三)下午15:00,会议约1个小时。

三、会议地点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

参会人员: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志及相关司局人员。

(二)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视频会议室。

参会人员:各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公安厅(局)、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四、其他事项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接此通知后,及时与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厅(局)沟通,并做好会议组织的有关工作。请各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厅(局)接此通知后,于2011年3月22日下午16:00前将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传真至同级安全监管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